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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正员工可以扣工资么(未转正员工工资怎么算)

2024-03-23 8781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没转正的员工离职后是当天结算工资吗
  2. 试用期已过不转正并且欠发工资怎么办
  3. 公司职员超过6个月没有转正,员工工资该如何发放
  4. 试用期满未转正,未签合同,工资是否可以结清
  5. 未转正员工工资怎么算
  6. 没有转正急辞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一、没转正的员工离职后是当天结算工资吗

1、法律分析: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不过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有一个固定的发工资时间,如果还没到就按公司规定到下个月才可以领取。你也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单位同意就可以发放。

  

二、试用期已过不转正并且欠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试用期已过不转正并且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职员超过6个月没有转正,员工工资该如何发放

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员工的工资标准发放。以下内容供参考: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使用期过6个月后,工资不能再按试用期标准发放。

  

试用期被裁,公司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很多人会觉得,试用期被辞退,公司完全不需要支付赔偿费用,这是不对的。哪怕真的是我们个人能力不足导致的不能转正,公司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在这个过程中,公司还需要给员工进行培训、考核、甚至是调岗。

  

并不是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公司告诉你,你试用期考核没通过,昨天还在加班,一大早人事告诉你没有转正,然后就失业了。这到哪里都说不通的。

  

我们不跟公司耍赖皮,但也别总是吃哑巴亏!

  

四、试用期满未转正,未签合同,工资是否可以结清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未转正员工工资怎么算

法律分析: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规章制度,一般有以下两种方法:

  

1、当月工资分段计算,即试用期的按天数计算,再加上转正后的定级工资按天计算:

  

根据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计算出转正后与转正前的日工资。

  

月工资=转正后的出勤天数乘以转正后的日工资+转正前的出勤天数乘以转正前的日工资。

  

2、有的用人单位会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月发工资,比如12日上班,到下个月11日结束算一个月,计发工资。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只要不违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条款就都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没有转正急辞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1、员工紧急离职,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但如果员工没有提前通知,单位也不能因此扣发员工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转正员工可以扣工资么(未转正员工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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